枣阳市市场监管局:约谈整改“霸王条款” 柔性执法“首违不罚”

7月30日,枣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反馈行政约谈会,召集存在“霸王条款”情形的12家企业,重点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进行行政约谈,督促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前期,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枣阳市市场监管局重点针对装饰装修、旅游、房屋租赁、医疗美容、校外培训、电子商务六大行业格式条款开展集中规范整治,收集各类格式条款200份,筛选60份报送上级部门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合同评审委员会反馈意见,指出12家企业格式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为维护格式合同的严肃性,维护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同时秉持“罚款不是目的,服务、规范才是宗旨”的原则,枣阳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初次或轻微违规使用格式条款的行为,与经营者约谈,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约谈会上,工作人员通过宣讲法规、政策,分析原因、讲解整改措施、解答疑难,提高了参会企业对重合同守信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认识。参会企业纷纷表示,将及时整改到位,增强自我约束,诚信经营,不踩法律红线。

下一步,枣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指导力度,维护公平、公正消费环境。同时,对往年在格式条款整治中已整改的其他行业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合同的运用,充分发挥合同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显著作用。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张威

编辑:张壹豪  余梓嫚(实习生)

责编:伍生锋

审核:谢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