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

近日,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发布,明确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8个城市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枣阳市成功入选。

我市地处鄂北地区是旱包子上的“旱尖子”,水资源不足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问题,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出台了实施《枣阳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再生水管理对象、使用范围、供水质量和标准等,依托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展再生水利用试点工作,严格落实污水处理相关标准,出厂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动再生水供水单位与用户签订合同,同时充分发掘各类再生水在工业利用方面的潜力,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和扩大利用范围,成功入选湖北省、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来源:市水利局  谢正宜 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