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第3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 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枣阳市2021年度第3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枣阳市南城办事处王家湾社区、舒庙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1.7596公顷(含使用国有土地0.1294公顷)。(详见用地范围图或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枣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需要,拟建设一处工业项目,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南城办事处王家湾社区居民委员会、舒庙村村委会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造册签字确认。未如期办理登记的,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相关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抢种、抢栽植被、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抢建、抢栽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着物、植被、树木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