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17连涨”

近日,来自市人社局消息:我市于6月底全面完成了全市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提标工作,标志着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17连涨”,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同步六连调。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调标待遇。一是定额调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人每月增加37元。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同时,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三是适当倾斜调整。针对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针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和符合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30元不等的养老金。

据统计,本次调整共涉及全市33861名企业退休人员、10735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全市退休人员人平月增加养老金达143元。

枣阳市人社局

2021年7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