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第五届文学大赛征稿启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展示枣阳市改革开放以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共枣阳市委宣传部、枣阳市文联、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决定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联合举办枣阳市第五届文学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枣阳市委宣传部、枣阳市文联、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枣阳市作家协会、枣阳市诗词楹联协会

协办单位:湖北汉光酒业有限公司

二、作品征集

(一)征文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7月31日。

(二)征文对象:枣阳市文学爱好者(包括枣阳籍在外工作人士,非枣阳籍作者作品不在征集之列)

(三)征文要求

1、内容: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反映建党100周年的时代变迁和人民生活变化。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描绘人民美好生活前景,反映个人难忘的经历、生活的变迁,抒发爱党爱国情怀。

2、体裁:小说、诗歌(含散文诗)、散文、纪实文学均可。小说20000字以内;散文、纪实文学800—10000字;诗歌单首不能超过50行,组诗不能超过150行;散文诗不超过1200字。

3、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参赛稿件不得另投他用,参赛作者若冒充枣阳籍,一经发现,不计入奖项。

5、投稿专用邮箱:zywxds2017@163.com来稿直接粘贴或用word附件形式发送,注意文章排版规范整洁,字体大小适宜。

6、参赛作品标题必须注明:“枣阳市第五届文学大赛”字样并注明作品体裁,正文下方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手机号码。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每篇奖励1000元;

二等奖5名,每篇奖励500元;

三等奖10名,每篇奖励200元。

四、评选办法及其他事项

1、所有符合作品征集规则的征文一律编号并去掉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反映作者身份的信息;

2、评委由襄阳市知名作家、诗人组成,每个评委分别在获奖名额内评出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然后组委会按得票高低及各等次获奖名额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3、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同一作者只限一种体裁;

4、最终奖项名额可根据征文数量、质量适当增减或空缺;

5、获奖征文在《枣花》杂志和枣阳文联《枣花》微信公众号刊发,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6、本届大赛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

7、征文及评选流程结束后,将适时组织举办大赛颁奖活动;

8、本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枣阳市文联,咨询联系人:戚泽民  电话:17771016881

枣阳市第五届文学大赛组委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