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玲同志为枣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8月26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枣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崔玲同志为枣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