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市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问答(三)

1.投票选举的方式有哪些?

投票选举有三种方式:投票站投票选举、选举大会投票选举、流动票箱投票选举。总体上讲,以投票站为主,召开选举大会为辅,流动票箱为必要补充。选举委员会(或办、区选举工作组)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1)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在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2)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3)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选举委员会可以指派工作人员将流动票箱送到选民住地,方便选民投票。

2.投票选举由谁主持?

投票站、选举大会或者流动票箱的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办、区代表工作组)或者选举委员会(办、区代表工作组)委托选举工作小组主持。选举委员会(或办、区选举工作组)可以委派人员到各选区代表选举委员会(或办、区选举工作组)主持投票选举。

3.制定代表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由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分别制定。选举办法,就是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操作规范。代表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投票选举的方式;投票选举的主持人;选民领取选票的方法;委托投票的方法;委托写票的方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排序方法;写票办法;计票办法;再次投票和另行选举办法;监票人员、计票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产生办法等。

4.选举大会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怎样产生?

选举大会的主持人由选举委员会委派的人员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选民推选,或者由选区选举工作机构推荐经选民表决同意后产生。

5.选举大会主持人的职责是什么?

宣布选举大会的开始和结束;主持清点到会选民人数;主持推选或者表决产生监票人员、计票人员;宣读选举办法;宣读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分发选票;说明写票办法;说明投票程序并主持投票;主持计票;宣读选举结果。

6.选举大会总监票人的职责有哪些?

监督选票的总数和向投票站、选举大会、流动票箱发放的选票数;确定监票人的工作分工;监督选票向选民发放、投票、计票;鉴别不易辨识的选票,解决计票中的问题;审查总计票人汇总的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和计票结果,并报告选举大会主持人。

7.负责流动票箱工作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按照选举委员会(或办、区代表工作组)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将选票和流动票箱送到选区内不能到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住地,方便他们投票选举;认真保护选票和票箱;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选票,向选民作写票说明,监督选民依法投票。

8.怎样计算代表选票?

(1)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2)投票结束后,以选区为单位计票,由监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3)在确认选举有效的情况下,按照有效选票上每一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计票;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4)计票完成后,选票封存备查。

9.选举结果的怎么确定?

一个选区内,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参加投票的选民,既包括本人亲自投票的选民,也包括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的选民。

整个人大代表选举,只要参加选举大会投票的、委托投票的,以及到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之和超过选民全体选民过半数,选举就有效。

每张选票也需要确定是否有效。有效票,即赞成人选数和应选人数相等或少于应选人数;废票,即赞成人选数超过应选名额,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全部都未按规定的符号填写的选票;弃权票,即全部选票均未作任何标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一张选票上,所标明的赞成人选未超过应选名额,且又有部分符号不清、无法辨认、部分未标明符号,此种情况应按部分赞成、部分作废、部分弃权处理,而不要把整张选票作为废票。

作为一次投票选举,个人得票最高的不得超过收回选票的总数;所有正式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总和也不应超过收回选票的总数乘以应选人数的积。如果出现上述超过的现象,则应重新核对计票。

10.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法律有何规定?

(1)破坏选举行为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所在机关、单位给予处分。(2)有以选举法所列破坏选举行为当选代表的,其当选无效。(3)选举委员会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