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药店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晓琳药业大北街店、国药大楼药店、天济大药房等药店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查看药店扫码登记、进门测量体温、“两抗一退一止”销售登记、店面消杀等落实情况。
检查组强调,作为疫情防控的第一线,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坚持退烧药、抗感染药等销售实名登记;做好员工管理,提升药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和水平。同时,药店也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醒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保证防疫物资供应充足;对销售的药品进行限价,严禁利用疫情哄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