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往来中传真、电子证据的注意事项——聊聊微信证据

关于买卖合同往来中传真、电子证据的注意事项:

1、关于传真。传真件在实践中会引发真实性如何确认的问题。

在实务中,一方拿出对方的传真件以证明某个事实,如果对方对该传真件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时,法院经常会因无法查明该传真的真实性而不予认可该证据。对于传真件,最好是在收到后及时地让对方进行确认,比如在传真上加盖公章,或让对方授权的业务代表签字认可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发出传真的时间不长,基本上是不会拒绝这一要求的。反之,如果等到纠纷发生以后再去解决这一问题,对方肯定会拒绝。 当然目前通过传真来往的情况不多了。

2、关于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实践中,保留电子证据应当注意以下两个个方面: 

其一、必须在其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辅助证据加以证明,也就是,保留电子证据要证明其可靠性。 

其二、必须完整。 

电子证据之微信证据

在买卖合同业务往来实践中,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企业主,经常存在交易过程中不签合同,没有送货单、送货单签字无法确认或者没有签字等法律风险很大的情形,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微信联系,微信对账,微信催款等方式进行沟通,但笔者经常碰到当面查看微信证据的时候要么没有了记录,要么已经删除了大部分记录,要么微信聊天内容不足以证明相关事实。

在此,笔者就目前交易往来中最常用到的电子证据之------微信证据来简单分享下一些注意点:

一、微信证据的形式

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

作为常用证据,微信证据一般有微信聊天文字记录,图片,文档或表格以及转账支付。

二、如何保存微信证据

微信大家都会用,但实际生活中,作为证据来使用它,很多人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

(一)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 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 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 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法庭上如何展示微信证据?

当事人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当在法庭上,法官要求出示微信的原始载体、登录软件出示电子证据时,应按一定的步骤进行展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核对。(具体步骤略)

(三)及时固定微信证据的内容

很多人会反映,微信好友很多,聊天内容也很多,会经常清理微信内容,没法保存那么多或者那么长时间的信息,还有就是经常遇到手机丢失、损坏或者更换新手机时候微信记录没有保存而灭失。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

1、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采取其他较为可靠的电子证据保全公司进行保全。(微信证据保全的注意事项略)

2、微信图片、文档及时点开查看,防止过期打不开。

3、定期备份至电脑。

三、如何调取微信转账交易记录

关于微信转账交易记录的调取操作如下:

第一步:在微信底部菜单栏,选择“我”—“支付”功能菜单。

第二步:进入支付菜单主界面后,选择“钱包”功能。

第三步:在钱包功能主界面,选择顶部的“账单”功能。

第四步:在账单功能界面,点击顶部的“常见问题”按钮,该界面出现“下载账单”功能,点击该功能,进入账单下载界面。

第五步:在账单下载界面,有“用于个人对账”和“用做证明材料”两个功能选项,分别对应账单不同的用途。其中“用于个人对账”的账单是Excel表格格式,“用做证明材料”的账单是PDF格式。

第六步:选择调取用途后,可进一步选择具体日期区间,支持调取自定义时间内的交易流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

根据诉讼法规定,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向法院调取。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之前,必须明确需要调查哪方面的内容:微信用户、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注册信息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调取;有关微信钱包的账户转账记录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