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加强学习宣传,严格执行政策,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加强宣传,在思想认识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以后,我市及时掀起学习热潮。首先,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学习,同时组织市委编办全体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提高业务能力。另外,还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安排专人专题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政策,有效加强了全市党员干部对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思想认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严把政策,在重大改革上贯彻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安排部署的机构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中,我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领导作用。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襄阳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市委主体责任,并明确相关部门党组(党委)和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有效解决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中怎么改、靠谁改的根本问题,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落到实处。
规范程序,在日常业务上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紧扣服务大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机构编制工作规程》,对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流程、文本等作出详细规定,特别是在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始终。在动议环节,部门提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之前,必须经党组(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按程序正式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杜绝了机构编制事项随意动议的现象。在审议决定环节,由市委编委会审议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对于重大事项,由市委编委会审核后报市委审批,或向襄阳市委请示报告,襄阳市委同意后再组织实施,自觉维护党对机构编制管理领导权威,严格贯彻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
(来源:市委编办 陈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