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维扬,原名田文扬。1906年11月生于湖北省枣阳市吴家店皇村一个农民家庭。7岁入私塾读书,10岁起给地主当长工。
1927年,田维扬参加鄂北起义。1928年到国民革命军湖北省警备第5团当兵,后编入独立第15旅。1929年12月参加大冶起义,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5军。193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5军第5纵队排长,红8军第4师第2团排长、连长,红3军团参谋、第5师第13团营长。
田维扬参加了攻打长沙、中央苏区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长征。曾获三等红星奖章。长征到达陕北后,田维扬任红15军团第81师营长、骑兵团团长、第75师第225团团长。率部参加东征、西征和山城堡战役。1936年11月入抗日红军大学学习。抗日战争爆发后,田维扬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军事二队学习并担任队长。1938年5月毕业后任八路军第115师教导营总支书记、苏鲁豫支队参谋长,八路军第5纵队第1支队政治委员、教导第1旅第1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3师第7旅副旅长等职。在山东微山湖、江苏洪泽湖等地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
1943年田维扬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参加延安整风。1945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日本投降后赴东北,任辽西军区第一军分区司令员、骑兵第1师师长、东北野战军第4纵队第11师师长、第四野战军第41军第122师师长。率部参加东北1947年夏秋冬季攻势作战。辽沈战役期间,为配合主力部队攻取锦州,率部于塔山地区阻击国民党军增援锦州,激战6昼夜,击退国民党军11个师进攻,为攻克锦州起了重要作用。
战后,田维扬所属第31团被纵队授予“英勇善战模范团”荣誉称号。继而率部参加平津、渡江、衡宝、广西诸战役。新中国成立后,任第41军副军长、军长。指挥部队执行广东西江地区剿匪任务,并解放南鹏岛。1951年5月后任第41军军长兼粤东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水利工程部队副总指挥、人民解放军工兵司令部司令员。田维扬参与领导修建新中国第一座大型水利工程——荆江分洪工程、海南岛海南公路建设工程。1954年2月入中南军区干部文化学校高干班学习。1955年9月后任总后勤部后方建筑工程部部长、贵州省军区司令员、昆明军区副司令员。任贵州省军区司令员期间,发现培养了人民武装干部典型——贵州省军区从江县人民武装部组织科科长吴兴春;借鉴人民解放军开展“五好”运动的经验,率先在贵州省民兵建设中开展以争创“政治思想好、生产劳动好、工作学习好、组织纪律好、执行任务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运动。
1955年,田维扬被授予中将军衔,获三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77年6月11日,田维扬在昆明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