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四五”开局之年,“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新阶段教育的“奋斗目标。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从县域层面,《指南》明确提出,各地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举办重点学校。
地方:五维测评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就县域层面,《指南》划定了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维度,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在具体细则中,针对县域层面的首个“红线”要求即“价值导向”,要求各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详细解释为:树立正确政绩观,办好每所学校,关心每名学生成长。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举办重点学校。
此外,对于县域教育水平的评价,也将建立“多把尺子”的评价机制。新版《指南》在评价县域教育水平时,更加注重对加工能力的评定和考量。其中明确提出,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同时,在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要注重差异化和个性化发展。《指南》建议,各地要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同时线上、线下动态记录与考量。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校:全面育人 免试就近入学是“红线”
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方面,《指南》明确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在评价细则中,包括“学校管理”一项,其中要求“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即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等责任;不存在违规招生、迫使学生转学退学等问题。此外,近年教育部多次强调的手机管理、作业减负等要点也在考量体系之中,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中,《指南》要求学校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此外,要通过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学业负担过重等具体做法,实现学校规范教学实施。
学生:五育并举 着眼终身发展
在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中,《指南》要求,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3至5年一考评 与县域党政领导考核挂钩
在考量与评价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时,《指南》提出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将实行县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原则上每3至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其中,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
■ 马上就访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破五唯根本扭转“分数论”
针对《指南》颁布的背景,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发布会上表示,近些年来,各地积极探索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但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念尚未普遍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科学,评价方式方法还不够有效,单纯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因此,亟需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完善义务教育质量指导评价体系,指导各地各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水平,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因地制宜评价不分三六九等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认为,《指南》的制定注重尊重差异,公平公正。他指出,评价的目的不是要分三六九等,而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看起点、看进步、看增值。实事求是考察不同地区与学校在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教育发展水平、师资生源等方面的差异,强调在自身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变化和进步贡献,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育系统的领导、教师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到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