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及时修订完善校园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管理,明确手机带入校园的原则。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明确手机带入校园的原则,规范申请审批流程,合理设置校内统一集中保管学生手机的必要设施设备,明确手机保管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强化日常监管,避免出现手机丢失、损坏和泄露学生信息等现象,避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管理。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手机管理具体办法,为家校沟通提供必要的通讯条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将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政策依据、审批流程、监管方式、家校联系途径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传达至每一名师生和家长,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看待并且合理适度使用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提升文明使用网络的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