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扶贫行稳致远

丰富消费选择、增加产地收入,消费扶贫可谓一举多得。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为进一步开展消费扶贫带来新契机、提出新要求

临近春节,年货市场逐渐热闹起来。很多地方启动“迎新春爱心购”等消费扶贫活动,新疆的大枣、湖北的猕猴桃、四川的腊肉……越来越多产自贫困地区的优质特产出现在年货市场,既丰富了城里人的消费选择,也为产地群众增加了收入,可谓一举多得。

消费扶贫,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2019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将消费扶贫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中西部22个省份组织认定扶贫产品16万多个,全年扶贫产品销售额达到3069.4亿元,为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0年,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脱贫摘帽并非一劳永逸,一些已脱贫地区和群众还存在着返贫的风险,消费扶贫仍需持续推进;同时,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也为进一步开展消费扶贫带来新契机、提出新要求。

除了以产品为基础、靠政府部门来搭桥之外,消费扶贫也要尊重市场规律。我国广大农村并不缺少资源禀赋,一些地方的特色产品不仅具有较高经济价值,还蕴含丰富的人文内涵,市场潜力很大。要推进消费扶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问题相结合,进一步畅通农产品产、供、销链条,壮大特色产业,增强发展后劲。

为推动消费扶贫取得实效,各地因地制宜,已经蹚出了不少新路。比如,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触屏上网,“直播带货”带出了销路;有的扶贫干部创新思路,提出“认养+社交”的“金点子”,消费者网上认养,合作社精细化管护,使消费扶贫有了更多人气。今后,要继续创新协作机制,完善销售渠道,优化产销对接,提升产品质量,让城市居民买到好东西、扶贫产品卖出好价钱、贫困地区培育好产业,为推动产地经济发展、贫困群众增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进一步开展消费扶贫,离不开“软”“硬”两方面的支持。在“硬设施”方面,近年来我国农村物流建设已经有了显著成效,但在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方面还要补齐短板,确保扶贫产品能新鲜上市。在“软服务”方面,既要抓紧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销售的农民,也要继续做好人才下乡、技术下乡,帮助农民更好捕捉商机。期待各方协同发力,千方百计为扶贫产品“出山”“进城”铺路架桥,让消费扶贫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