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与武汉均为长江沿线城市,在产业结构、发展阶段与发展特征上具有较大的相似性。2018年5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明确湖北武汉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首批创建城市。经过两年时间,武汉在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丰硕成果。2020年6月,武汉在加强规划管控、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产业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做法,获得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并向全国推介。可以说,武汉绿色发展经验对于南京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是规划先行,重视城市发展总体设计。统筹生态、土地、空间等要素资源,科学编制《武汉市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实施方案》,及时制定《武汉长江大保护滨江带规划》等系列专项规划,提出“一轴、三区、六段”的滨江带总体功能布局,“江湖联通、四水共治、分区治理、立法管控”的滨江带保护利用模式。此外,编制都市产业发展、低碳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综合交通枢纽试点城市建设和湖泊、山体保护等系列专项发展规划,确立绿色发展的空间形态框架,奠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格局。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指挥部。武汉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持续完善绿色发展示范制度体系,积极探索“两山”转化实现路径,成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和专项举措指挥部。加强联合执法。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积极做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公益诉讼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环保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完善绿色发展示范制度体系。创新实施“数据河湖长制”,打造“数据河湖”品牌,制定“数据河湖长”建设标准规范,组织编制统一的数据信息化标准。此外,探索创新市域内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精细设置奖惩标准,率先启动长江、汉江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
三是加强环境治理与岸线整治。高水平探索治水模式,系统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四水共治”,以“三湖三河”为重点,强力整治污水直排和劣Ⅴ类水体。大力实施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通过植被规划、人工湿地等方式,促进水质“自我修复”,引领生态治水“示范样本”,探索出“水岸同治、生态修复、自我净化”为主的东湖生态治水模式。强化河湖问题发现技术手段,高标准推进岸线整治。通过卫星影像水体光谱分析和定期的无人机巡查,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河湖水质进行动态监控,大范围快速定位河湖边界破坏、垃圾违法倾倒、岸线违章建筑、水体大面积漂浮物等问题,为河湖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武汉市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岸线治理中的科技支撑作用,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南京应借鉴其发展经验,贯彻协同治理理念,依托“生态眼”平台,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长江大保护综合执法机制,推进跨行业、跨地区的岸线资源信息整合与共享,利用遥感、遥测等技术手段加强岸线动态监控,提升长江南京段可视、可控、可防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