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枣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杨明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审判执行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推进枣阳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