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交叉审理”促素质能力提升

“张某某一案立案呈批报告未经纪委书记签批,不能直接上报党委书记签批意见,程序不合规……”近日,枣阳市纪委监委召集八个镇(办、区)纪(工)委开展案件集中交叉审理,该市杨垱镇纪委书记余天水直指鹿头镇一起违纪案件中的“瑕疵”。

为有效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办理、案件审理能力,枣阳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程(试行)》,对乡镇实行案件“集中交叉审理”模式,坚持做到“多案同审、集中讨论、现场答疑、现场纠错”,通过面对面“挑刺”、点对点答疑,把集中交叉审理变成一堂生动鲜活的实操课,解决了查审不分的难题,达到了又好又快的效果。

6月份以来,该市共组织集中交叉审理现场办公会4次,审理违纪案件83件,17起案件定性不准确问题得以纠正,退回补充调查材料10余份。现场办公会培训121人次。(王国军 郭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