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三评“社会性死亡”之一:下一个是谁?

近日,因“清华学姐”的热搜占据了各大社交平台,所谓“社会性死亡”再度引发舆论热议。从想让别人“社会性死亡”到自己面临“社会性死亡”,反转就在一夜之间,既让人感慨舆论生态之复杂,也让人为此不寒而栗。

何谓“社会性死亡”,难以界定。在当下的网络语境下,“社会性死亡”已逐渐从最初的网友自嘲流行语,慢慢演变为个体遭遇网络暴力后,陷入社交往来被阻断、社会声誉被倾轧困境的一种代名词。最常见的后果是,当事人正常生活遭受极大震荡,承受“巨大的身心伤害”。

一条朋友圈、一段监控视频,让“清华学姐”从假设的性骚扰“受害者”变成了真实的网络暴力受害者。在这场舆论的“狂欢”中,人们再一次真切感受到——让人“社会性死亡”竟是如此容易。

这不是第一起发酵为公共事件的网络围观。不管是轻易相信了“梁颖被性侵”,还是被“老师体罚学生致吐血”的谣言蒙蔽,舆论轻易地就被“操控”了,是公众没有辨别能力吗?当然不是。

正如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言,“我们人类的本质就是常常受外界各种思想、情感和习惯所影响。”按照勒庞的观点,群体总是无意识的,这种无意识支配着我们的行动。在群体中,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就消失了。如果有人在群体中说希望某个人死,再添油加醋编些细节,这个人就难以生存。互联网的发展,给了这种“无意识”无限放大的可能。

在“清华学姐”事件中,当事情从个人的朋友圈被搬运到学校匿名的BBS上之后,雪球就越滚越大,学弟的照片和个人信息被不断“人肉”出来。随着更多的“好事之徒”把事件搬运到微博、各类论坛,再经过营销号的“推波助澜”,事情失控,学姐自己最终也遭到了舆论的反噬。如果说学姐发声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其他人的转评、传播、审判、“人肉”,则是这场“闹剧”的推手。

众所周知,人的直接经验所能感知的周边环境是极其有限的。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几乎是人们获取大量信息的唯一有效途径。媒体对某个事件报道得越多,此事件就越容易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网络传播的快速发展和网民人数的迅速增多,各种社交网络平台把人类社会及其多样复杂的各个部分连成了一个新的世界,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都发生着深刻变化。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舆论表达方式更为碎片化、情绪化,每个人的随手转评,都有可能在为雪崩助力、为大火添柴。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网络围观没有问题,发表看法也无可厚非,拥有朴素的正义感更不该被苛责,但越过了道德和法律边界,利用舆论传播的便利在一旁添油加醋、煽风点火,则是极为不可取的。如若不加规制,危害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某一个“吃瓜群众”,不经意间也可能会成为“群众”眼里的“瓜”。如果这类事件层出不穷还不足以引起警醒,那么我们有理由发问,下一个被“社会性死亡”的人,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