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政府召开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清理移交专项行动动员会。副市长朱守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主要涉及南城、北城、环城、开发区、吴店、兴隆六个镇办区,清理工作分两个时间段,并分别按不同的标准执行。第一个时间段,从2013年11月7日至2018年10月10日,主要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阳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规[2013] 5号)要求,新建的住宅小区按照每100户配套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进行清理。第二个时间段,从2018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31日,主要依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 44号)要求,新建的住宅小区按照每100户配套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进行清理。
朱守强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进一步明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产权归属,理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理和使用的关系,加强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从而深入推进全市社区治理能力和社区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