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澄清正名 让辛苦的干部不“心苦”

“感谢镇纪委为我们单位澄清正名。组织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以后我们一定会撸起袖子踏踏实实地为老百姓办好事干实事,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厚爱。”日前,在枣阳市杨垱镇民政所举行的全体干部大会上,该所党支部书记王保群郑重表态。2020年8月,杨垱镇纪委收到上级纪委交办的反映该镇民政所收贫困户住院报销发票做假账等问题的实名举报。经过3个月的全面调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或查无实据。杨垱镇纪委在调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到该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信访举报的问题逐一予以澄清,并公开宣布该件作了结处理。

近年来,枣阳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和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两个工作办法”,制定了《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澄清工作的原则、方式、程序、责任单位进行了细化,对澄清事项、人员范围、不宜澄清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为精准有序开展澄清正名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防止出现调查简单化、草率化的信访了结,确保澄清正名工作不留隐患、不打折扣,该市纪委监委对查否了结类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通过集体研判的形式,逐件层层严格审核把关,最终确定澄清名单、澄清方式、澄清程序及对诬告行为查处等问题。该市还与组织、信访、公安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对于故意造谣、诽谤诬告行为“零容忍”,依纪依法处理。2019年以来,该市累计开展澄清正名320余人次,共查处打击恶意举报12人次。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我们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旗帜鲜明地及时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同时对诬告陷害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多方发力亮明组织的态度,更好地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枣阳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郭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