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市发改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参照周边高铁站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枣阳高铁站站前广场和换乘中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具体规定为: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小、中型车辆,30分钟至1小时内(含)收费2元,1—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全天最高限额25元;大型车30分钟至1小时以内收费5元,1小时至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全天最高限额60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小型车每月不超过300元、大型车每月不超过600元;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市发改局要求,在实施收费时,管理方要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枣阳汉十高铁站前广场和公铁换乘中心项目是枣阳市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枣阳高铁站站前广场和换乘中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改变过去枣阳火车站各类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有了规范的收费标准,优质的管理服务,枣阳高铁站也将成为提升枣阳形象的名片窗口。(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