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近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成立4个监督检查专班,对全市18个镇(办、区)和市直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专班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主要围绕到位扶贫资金投入;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资金分配、实施不精准,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扩大使用范围等情况及其它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通过查看产业项目资料、现场核实扶贫产业项目带贫减贫落实情况、资金绩效情况等,力求全方位摸清我市5年来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底数和项目运营情况,全面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的基础。(黄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