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新闻宣传方案

枣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新闻宣传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方案》(枣办发电〔2020〕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现结合实际,制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讨论宣传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襄阳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我市实际,以“三评”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将推进情况作为“评单位、评局长、评股长”涉企服务作风评议活动内容之一,以此带动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拉动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助推枣阳在更高层次上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湖北汉孝随襄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重要节点城市和全国县域经济强市提供舆论支持。

二、宣传安排

(一)对外宣传

1.市委宣传部新闻外宣股加强与上级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集中组织采写一批反映我市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积极向上级媒体宣传推荐,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

2.用好“襄阳日报枣阳新闻”版,开设专栏,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报道安排,每期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闻报道不少于2条。

3.市融媒体中心要做好对上对外宣传报道,加强谋划,主动与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学习强国、湖北电视台、长江云等中省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成效在上级媒体宣传推介。

(二)对内宣传

1.开设大讨论专栏宣传。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份,融媒体中心全媒覆盖宣传。枣阳电视台《枣阳新闻》中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家谈——‘一把手’访谈”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以及动态消息,全方位宣传解读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文件、“三评”工作推进情况,多层次反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和特色亮点,引导、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去;对各镇(办、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访,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大家谈——‘一把手’访谈”首先从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环城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开始,并陆续完成其他镇(区)主要负责人专访。部门拟先安排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金融部门、市人社局、市法院、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等,再陆续完成其他部门负责人访谈。

2.开展公开承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聚焦自身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职能职责,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政务网站、单位宣传栏等渠道,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改进服务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预期效果,以及未能践诺应当承担的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3.政策解读宣传。《枣阳新闻》、云上枣阳、政务网站要同步安排播发《枣阳市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方案》,解读全市开展营商环境大讨论的安排、重大意义;枣阳政务网在首页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专栏,第一时间转载上级主流媒体发布的关于营商环境的评论、理论文章,推送上级主流媒体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新闻、政策、理论文章等。

三、组织领导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宣传工作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市委宣传部新闻外宣股李晓军、杨子雯、韩香,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正双牵头、新闻中心及记者为成员,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建专班。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职能职责,细化措施,配合开展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市融媒体中心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报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定期策划报道选题,抽调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吃苦的记者,组建强有力的宣传专班,细化宣传方案,做到采访报道责任到人、细化到天,确保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2.把握导向,营造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报道主基调,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梳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闻线索,及时向宣传工作专班报送,主动与新闻单位对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联系人:市委宣传部李晓军,电话15872273766;市广电台黄正鹏,电话13986314838。

3.宣传创新,扩大效果。市融媒体中心要在报道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在宣传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多渠道、多平台报道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情况,增强报道亲和力、影响力,积极营造舆论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