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枣阳市七方镇召开法律顾问团成立会议。
七方镇是乡镇建制改革时由原来的两乡两镇合并而成的一个大镇,位于湖北省枣阳市西大门,北面与河南省唐河县交界,西面与襄阳市襄州区毗邻,316国道穿境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该镇人口众多,辖区范围大,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成绩喜人,但也出现了不少社会矛盾纠纷。
近年来,该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湖北省、襄阳市及枣阳市关于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做了许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镇政府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年初,枣阳市司法局七方司法所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由政府通过枣阳市司法局在枣阳市五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聘请律师,组建七方镇法律顾问团,统一承担政府及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事宜。
八月中旬,镇党委书记李兵、镇长何源与枣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清奎及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史振龙共同商谈组建法律顾问团具体事宜,拟定了《七方镇法律顾问团实施方案》,积极做好法律顾问团组建的各项筹备工作。
九月初,七方镇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就组建法律顾问团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讨论,一致通过了成立七方镇法律顾问团的决定。
9月18日下午,枣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史振龙带领经过精心挑选的政治素质过硬、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基层镇村情况、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10名律师,参加镇法律顾问团成立会议。会上,七方司法所所长宋辉宣读了《七方镇法律顾问团实施方案》,七方镇政府与律师事务所现场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湖北高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峰、湖北金鹤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宏斌、湖北明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尚和表态发言并提出诸多建议,该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法律顾问团团长陈秀峰安排了当前的重点工作。
枣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史振龙要求,各位律师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竭力地为党委政府和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努力实现成立法律顾问团的初衷。
最后,镇党委书记李兵作总结讲话。他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有事联系、预约服务、法律会诊、发挥专长、对口工作、注重实效等方面对法律顾问团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律顾问团要立足于“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但要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还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律师集体智慧和个人能力,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够分别解决小纠纷。同时,注意节约宝贵的律师资源,真正使法律顾问团成为依法行政的“活字典”、沟通百姓的“连心桥”、化解矛盾的“缓冲器”、规避风险的“防火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高效便捷的便民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