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标准
农村饮水是否安全主要有四项指标,分别是: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
1、水质
达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GB5749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及分散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GB5749中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
基本达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GB5749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GB5749中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2、水量
每人每天不低于40升为达标,每人每天不低于20升为基本达标。
3、用水方便程度
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达标,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达标。
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400米为达标,不超过800米为基本达标。
取水垂直高度:不超过40米为达标,不超过80米为基本达标。
4、供水保证率
指用水时间有保障,保障率不低于95%即为达标,不低于90%为基本达标。
(来源: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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