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政策宣传

金融扶贫政策宣传

1.明确贷款对象。扶贫小额信贷对象是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起将有发展意愿和产业项目但缺乏资金的易致贫边缘户也纳入对象范围,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2.把握政策要点。严格执行“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政策要点,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

3.满足有效需求。对贫困户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

4.精准合规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要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

5.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最长可延长12个月。延期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来源: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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