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痛恨自己犯罪的可耻与卑劣,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危害和负面影响,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不幸……”7月24日上午,在襄阳某监狱,记者看到了兰传员涉黑组织骨干成员兰安相手写的一份《认罪悔过书》,字里行间透露出深深的悔恨之情。
去年10月30日,兰安相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罚金1万元。
兰安相是“村霸”兰传员的侄子。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兰传员通过长期蛮横赖账、抢占村集体土地等手段积累起财富。他网罗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大肆发展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逐渐组建起一个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当地老百姓称为“兰霸天”。
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枣阳市琚湾镇,侵占山林、堰塘、土地等农村集体资产,诈骗国家多项补贴,骗取贷款,寻衅滋事;通过威逼恐吓,组织人员上访告状等方式排除异己,扶持宗族势力,严重破坏当地基层政治生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为该组织获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违法所得共计872万余元。
在兰传员犯罪组织中,兰安相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又是怎么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做了“兰霸天”的马仔后,做了不少欺压百姓的事
1983年,我出生在枣阳市琚湾镇一个农民家庭。我从小不太爱学习,读完初中后就辍学在家,整天无所事事。
兰传员是我叔叔,在当地很有影响力。我在社会上混了一段时间后,他问我愿不愿帮他做事,我就答应了。
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我学历不高,出去打工又太辛苦。兰传员有很多赚钱的渠道,跟着他不用怎么费劲就能挣大钱。抱着这种不劳而获的想法,我成了他们中的一员,做了不少欺压百姓的事。
2004年2月,因组织成员兰海波与琚湾镇刘某发生纠纷,并被其戳伤,兰传员带人公然持砍刀在琚湾街上寻找刘某,欲实施报复。
同年3月19日,我在一个网吧发现刘某的好友琚某的踪迹,便尾随其后将其控制住,并通知兰传员等人前来。
赶到现场后,兰传员拿着一把铁锹,对琚某实施殴打,致其轻伤。因为这件事,我和他分别被判了刑。
出狱后,我继续跟着兰传员做事。虽然有时会有一些不安,但总是觉得人生已经这样了,我有了案底,不跟着他还能干什么呢?
把持基层政权,跨村当上农经站长
称霸一方的兰传员,并不满足于现状,为获取更大利益,他把触手伸向了基层政权。
2014年,兰传员拉拢村民,欲扶持兰兴明竞选干部。选举当天,他安排我和他大儿子兰安龙监督选民投票,结果因多数选民同时投选兰兴明两个职务,导致选票作废。
2017年初,兰传员因在村里承包工程未遂,对时任尹寨村村支部书记付某怀恨在心,并指使他人,通过上访的方式举报付某,致其被罢免。当年6月,其侄子兰波顺利成为尹寨村村支部书记。次月,我也在兰传员的帮助下,成为尹寨村农经站站长。在担任村委会干部之前,我和兰波都不是尹寨村村民,直到当年7月27日,我们的户口才在兰传员的运作下,分别从两个不同的地方迁入尹寨村。
当上村干部后,我们在村里的权力越来越大,村民的土地确权、申报农业奖补资金等,基本上都是我们说了算。我们获取的利益越来越多,势力越来越大,离灭亡也越来越近。
面对铁窗生活,我后悔不已。我做错了太多,愧对父母妻儿,愧对曾经对我抱有期望、给予我众多帮助和关爱的亲朋好友。
如今,我深刻认识到,人生最重要的不是金钱和名利,而是自由和平安。未来,我将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价值观,好好改造,努力成为一个做正事、走正路、对社会有用的人。
扫黑除恶打伞反响
兰安相等人受到法律的严惩,村里的风气大为好转,大家安居乐业,再也不担心被人无故骚扰毒打了。
——枣阳市琚湾镇尹寨村村民 李某
过去,兰安相等人无法无天,他们视国家法律法规如无物,用暴力为敛聚黑财铺路。该组织覆灭后,尹寨村村风村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治安大大改善。
——曾遭兰传员辱骂殴打的某公职人员
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是导致黑恶势力乘虚而入的根本原因。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严格依法依规选举村民委员会,确保村级组织各项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邱秋
记者感言 强基层 护平安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党的基层组织能否始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直接关系到民心向背、事业兴衰。
兰安相等人欺压当地百姓,破坏基层政权和党组织建设,如果不被有效遏制,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侵蚀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掘进,我省各地各部门坚决向农村黑恶势力“亮剑”,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护佑一方平安,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廉洁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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