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政策

为鼓励引导全市广大职工消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产品,以消费促进增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市总工会印发了《枣阳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和襄阳市总工会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市基层工会在继续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外,今年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不低于50元的标准)、“扶贫832”(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等消费扶贫平台以及信誉良好的商家统一组织购买本地区农副产品,特别是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职工爱心消费扶贫不允许发放现金。市总工会已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镇(办、区),一级预算单位以及市直基层一线经费困难的企业工会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采购爱心消费扶贫物资经费不足的各级工会,可依照《工会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所在单位行政给予经费补助。

(来源: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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