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令】枣阳警方持续零容忍打击非法捕捞

7月份以来

枣阳市公安局

下决心 出重拳

用实招 禁渔患

深入推进打击非法捕捞

专项整治行动

迅速贯彻落实

长江“十年禁渔令”

为切实维护

汉江流域生态环境

贡献枣阳力量

汉江流域十年禁渔计划

7月7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汉江襄阳段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渔的通告》,自通告之日起在通告规定的禁捕范围内实行为期10年的禁渔计划。

禁捕范围

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襄阳段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渔的通告》要求,汉江襄阳段及南河、北河、小清河、唐河、白河、唐白河、蛮河等主要通江水域为禁渔水域。我市将在渡河、沙河、滚河、廖店河等汉江流域支流沿线开展拉网式禁捕清查。

常见违法犯罪行为

电鱼行为

绝户网捕鱼行为

常见违禁渔用品

违禁捕鱼工具

违禁鱼药

违禁鱼钩

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

枣阳市公安局各一线实战单位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作为,大力宣传上级“禁渔”精神,强力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浓厚氛围。

琚湾派出所

该所联合琚湾政府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坚决以雷霆之势,全面落实禁渔工作。深入辖区水产品市场,河流湖泊等重点区域,贴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令”宣传活动。

王城派出所

该所联合辖区各村干部,走近河湖堰塘,重点村社,发放非法捕捞宣传资料300余份,张贴各类禁渔横幅20条,形成“宣传一村,震慑一片”氛围。

南城派出所

该所自7月16日召开部署会后,迅速落加落实强宣传。对辖区沿河各村社区村民、渔民进行禁渔宣传,发放通告1200余份,张贴悬挂标语横幅170条。

全面巡查  收缴网船

7月16日,市公安局鹿头、南城、新市、琚湾、王城、刘升等派出所联合各辖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共查获收缴各类地笼网、粘网、绝户网2600余张。收缴电捕鱼器240余个,捕鱼药包50包,三无船只63个。

从严打击  以打促禁

鹿头派出所

鹿头派出所自严格落实市局禁渔工作部署以来,重拳出击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战果颇丰。日前,已行政处罚2人,拟刑事打击1人。

杨垱派出所

16日, 杨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自然水域小河附近巡逻时,抓获一名电捕鱼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来源:枣阳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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