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07月05日《检察日报》第02版 法治新闻
发现案件线索 教育部门主动通报
湖北枣阳: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
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强大合力
日前,最高检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强奸案入选。去年12月,该院办理的另一起江某某强制猥亵案也曾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连续两次入选,该院是怎么做到的?
2019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联合5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枣阳市检察院依托此《办法》,积极落实与多部门协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校园内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置。同时以案件办理为突破口,多措并举构建起源头性、综合性预防保护措施,促进“一号检察建议”在该市落地生根。
按照求极致要求 办精品案
2019年4月,被害人武某某因被微信好友欺骗,发自己的裸照,之后李某某以此威胁并意图实施性侵。武某某十分害怕,向就读学校老师反映并报警,校长及时将该情况向枣阳市检察院通报。
得知情况后,该院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沟通核实,经调查,检察官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当天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官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在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调取固定李某某手机信息时,检察官发现疑似存在20余名被害人,迅速向该院检察长贾俊汇报。
枣阳市检察院迅速协调公安机关指派精干力量侦办此案,通过科技手段,收集固定电子证据,逐一确定被害人身份信息,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开展询问,并同步进行心理疏导,最终查清了李某某的全部犯罪事实,成功追诉漏罪16起。
因案情重大,该案被移送襄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今年3月27日提起公诉。记者近日从襄阳市检察院了解到,该案被告人李某某在法院开庭前因病去世,现该案已终止审理。
联合多部门 扎牢制度篱笆
“某学校的江老师涉嫌猥亵学生,先打电话向你们通报,相关材料我们马上送过去。”2019年5月22日,枣阳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向枣阳市检察院通报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该院调查核实情况后,当天便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引导侦查,固定证据。
2019年8月27日,江某某被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判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教师职业。
这是该院基于强制报告制度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强制报告制度让我们能更早了解案发信息,与公安机关配合,更好地固定证据,有效打击犯罪。”枣阳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张红霞说。
“不仅是强制报告制度,我们还与相关部门联合推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机制,签署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倡议书,希望能更好地为未成年人提供保护。”张红霞表示。
目前,该院通过教育部门、学校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而查实的性侵案件线索4件4人,开展立案监督3件3人,起诉判决2件2人,并且已经启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
多措并举 保障未成年人校园安全
为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枣阳市检察院对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性侵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回头看”,先后对本地32所学校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及校园安全管理进行走访调查。
经走访调查,该院共发现校园安全隐患51处,结合存在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市教育局及时采纳并采取整改措施,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进一步加强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的专题学习。同时,开展防范不法侵害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加强对校园安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工作,并针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改。目前,枣阳市所有学校均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下一步还会把监控系统纳入“雪亮工程”,进一步有效预防犯罪。
此外,该院还派出精干力量在全市400多所学校集中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性侵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卡通图片、法治微电影、法治云课堂等向学生讲述如何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检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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