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清明节将至,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3月23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城区公墓(西郊帝乡陵墓区、玉皇生态墓区、太平岗墓区)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具体恢复开放时间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二、各镇(办、区)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农村地区祭扫服务和管理,对坟墓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安排专人专班值守,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严禁野外祭扫用火,做好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三、市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员要下沉到一线,强化服务保障,共同做好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寄托哀思。

四、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操办各类宴席、聚众聚餐;严禁各类酒店、饭店或个体户承接承办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活动。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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