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筑精准脱贫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应对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巩固脱贫成果,我市制定了《关于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坚持稳定长效脱贫基本标准。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和在任教师对贫困学生“包保责任制”,健全工作台帐;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确保“985”政策应享尽享;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对因灾、因年久失修形成的危房,及时改造,保障“四类对象”不住危房;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延续稳定长效脱贫政策保障。坚持脱贫不脱责任,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坚持脱贫不脱政策,保持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稳定性;坚持脱贫不脱帮扶,稳定帮扶队伍,继续落实帮扶资金或项目,保持工作连续性;坚持脱贫不脱监管,加强贫困动态监测,严格标准程序,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补齐稳定长效脱贫的“五基”短板。推进基本产业发展,强化特色产业培育,引导各地大力发展脱贫特色产业,推广“农业龙头企业+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项目承包+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强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增加投入,持续解决贫困村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强化基层乡村治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巩固稳定长效脱贫的体制机制。巩固完善领导指挥机制,强化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坚决落实“两天一夜”“五方会商”“遍访”工作要求;巩固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坚持整体联动与部门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各重点工作组、各行业部门的职能职责,精准对接;巩固完善扶贫帮扶机制,坚持帮扶机制不变,继续落实单位驻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社会参与的帮扶工作制度;巩固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被脱贫”“假脱贫”。

(来源:扶贫办 王馨乔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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