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14时12分,枣阳琚湾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向高速检查点执勤民警反映:“一个小女孩哭着从高速匝道走下来,需要求助。”
琚湾派出所执勤民警董嘉俊得知后,立即进入收费站对小女孩进行心理疏导,待小女孩平复情绪后了解到,原来小女孩杨某某今年13岁,系湖南省慈利县人,平时随母亲陈某某在枣阳吴店镇何湾村生活,是枣阳一所中学的学生,春节放假期间随父亲杨某前往湖南省慈利县老家过年,本打算过完年后返回枣阳家中。
因疫情防控期间,在湖南滞留多日,近日父亲杨某准备出门务工,了解到堂弟因工作需要路过湖北,无奈之下便让女儿杨某某一人搭乘堂弟的顺风车返回枣阳。14时许,杨某某到达枣阳后,本来计划从吴店出口下高速,因对枣阳不熟悉,便独自一人从琚湾下了高速,在发现下错出口时十分焦急,只记得母亲的电话号码,但身上又没有携带手机,便急着哭了起来。
董嘉俊同志查看了杨某某携带的户口本、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后,将杨某某带到高速执勤点检测体温发现无异常后,一方面将杨某某的情况向镇防控指挥部汇报,另一方面通过手机与杨某某母亲联系。因疫情防控道路封闭,杨某某家人无法到达琚湾,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与民警刘冰两人驾驶警车将杨某某送至吴店,交到其母亲陈某某、及何湾村村组干部手中。看到女儿后,陈某某十分激动,向公安民警表示了深深的谢意和感激,民警称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问题,是民警的职责所在,并告知陈某某、杨某某要配合村组干部工作,主动居家隔离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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