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

云上枣阳报道(融媒体记者聂军 通讯员肖兴龙)秋冬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市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全力守护帝乡绿水青山。

9月4日8时30分左右,家住南城的薛某某在刘升镇姜湾村五组给其父亲上坟烧纸,烧纸后没有等纸熄灭就离开,过失引发山林火灾。经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大队现场勘查,过火有林地面积达68.4亩。案发后,市森林公安局迅速对此山林失火案予以刑事立案调查。为进一步锁定犯罪证据,办案民警一方面大量走访群众收集案件线索,另一方面聘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现场对起火点及起火原因进行缜密鉴定。目前,该失火案件已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市森林公安局枣北派出所所长宋波说:“入秋以来,我市一直处于干旱少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办5起森林失火案件,其中刑事案件2起,已移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市政府于2019年9月30日发布了枣阳市森林防火戒严令。戒严令明确规定,在戒严期内,不准任何单位、个人在林区和林区边缘500米之内违规使用野火,严禁烧荒、烧田埂、(上坟)放(鞭)炮、烧纸等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戒严期内实施违规野外用火的任何单位、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的规定处五百至五千元的罚款,行政拘留,过火面积超过30亩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陈爱军说:“目前正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火险等级非常高,在这里,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进山活动、野炊、祭祀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避免因为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发生。”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