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我市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核定反馈,2019年三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18 元,收入水平及增幅均有所提高,比上年同期增长9.4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8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60元,比上年增长8.92%。(通讯员:苏霞 李燃)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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