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三进宫”

近日,枣阳交警查获一起三次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6月18日22时许,交警大队直属中队在建设路开展酒醉驾查处专项行动,当晚,李某驾驶鄂F9Z***小车被枣阳交警查获,检测发现李某的酒精含量为66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李某的身份信息作进一步核实时,民警发现,李某原持有机动车C1驾驶证,在2015年11月25日因酒驾被枣阳交警查处,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在2017年5月因再次酒驾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了驾驶证,并且被拘留并处罚款。李某不思悔改,2018年6月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018年10月,李某再次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拘留并处罚款。此次,则属于无证并且第三次酒驾。

目前,男子李某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及再次酒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四日,处罚款4000元。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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