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排部署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云上枣阳报道(融媒体记者惠超)6月21日,市政府召开2019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会议,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全市范围内,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单位,在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确地的实测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

会议强调,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各镇、办、区、经管站、财政所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常年抛荒的耕地;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会议要求,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请表》后,村委会要对农户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实,面积公示并确认后,市政府将根据核定的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程序、统一补贴时间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届时,在资金公示完成后,市财政局将委托市农村商业银行,采用“一本通”存折的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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