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邪教实为一丘之貉

近日媒体报道大学毕业生李文星因误入传销组织,最终在天津静海区丧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天津市公安机关立即采取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以打击整治传销组织的集中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挤压传销违法犯罪在本市的生存空间,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其蔓延传导、死灰复燃,打一场取缔传销犯罪的人民战争,做到打不净不罢手、打不绝不收兵。看完相关报道,在为李文星感到可惜的同时,不免也产生一些疑问,何为传销?为什么给社会带来这么大的危害,让网友深恶痛绝呢?在笔者了解到传销的运营模式后,发现传销与邪教在一些方面有相同之处,均为破坏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今天整理出来,希望网友引以为戒,远离传销和邪教。

传销的特征与邪教相似

传销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组织的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传销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邪教也具有类似特征,邪教组织内部具有严密等级制度,邪教诈骗信徒钱财,杜撰歪理邪说蒙蔽信徒,对其进行精神控制。

传销的本质与邪教相似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邪教也是这样的,邪教主自我神话,自我吹嘘,骗信徒买邪教的宣传资料,交“奉献款”等手段,大肆敛财,达到教主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传销的危害性与邪教相似

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传销与直销的实质区别是: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邪教与之相似,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而邪教也是这样。

笔者在这里呼吁:传销和邪教乃一丘之貉,众人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曲直,勿听、勿信,远离之,避免上当,后悔晚矣!


(来源:汉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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