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开展“户户走到,足印农家”走访活动中发现少数地方有个体光伏企业以扶贫电站名义,鼓动贫困户借款、贷款新建小型光伏扶贫电站。由于目前国家对湖北区域内的光伏扶贫电站政策不明朗,加之小型个体光伏企业后续发展没有保障,贫困户借款、贷款无法如期收回,只能是雪上加霜,会造成一定的社会不稳定风险。
为此,市扶贫办、市发改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18年5月上旬开始,国家能源局不再对湖北下达光伏扶贫建站指标,湖北省全省范围内停止新建光伏扶贫电站,自行建设的不能纳入国家光伏扶贫电站补贴目录,不能享受国家光伏扶贫补贴政策。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驻村工作队在走访贫困户时广泛宣传国家光伏扶贫政策,严格禁止贫困户借款、贷款新建小型光伏扶贫电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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