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湖北省纪委《关于推进省级命名廉政教育基地整改提升的工作方案》要求,枣阳市计划对黄火青故居及周边环境整体改造、提档升级,打造地方特色鲜明、主题内涵丰富、紧跟时代步伐的廉政教育阵地。为充分展示黄火青同志忠党爱民、秉公执法、无私奉献、饮水思源的一生,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黄火青同志相关史料和生前物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文献类资料及具有史料价值的个人资料。包括重要文件、工作笔记、讲话、书信、照片、音像资料,各种资料汇编、纪念文集、纪念册、报纸、刊物、书籍、档案、诗词歌赋和未刊文稿等。
2、黄火青及其家人在革命斗争时遗留的武器弹药(箱子)、衣物、文件书籍、雨帽蓑衣、木柜、箩筐扁担、石磨米筛等相关器物。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实物捐赠坚持自愿的原则。捐赠单位或个人需提供捐赠说明,标明实物的名称、年份、捐赠单位、捐赠人等有关信息,市纪委负责进行整理、保管。对无偿捐赠者,在捐赠文物布展陈列时享有捐赠署名权。
2、复制。图片、文字等资料以复制或扫描的形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或电子压缩包,发送至宣教室电子信箱(zyjwzsx@163.com)。
三、联系方式
史料的征集工作由市纪委宣教室具体负责,单位、个人可直接或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将资料捐赠给市纪委宣教室,也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联系,由市纪委宣教室上门收集。
联系电话:0710--6226736
联系人:王晓菊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19号
邮编:441200
电子邮箱:zyjwzsx@163.com
中共枣阳市纪委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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