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隆镇紧紧围绕“绿色兴隆、生态兴隆、美丽兴隆”总体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被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授予省级生态乡镇。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查落实。该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任副组长,抽调农业、林业、水利、土地、城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指导、组织和协调。相继出台了《兴隆镇农村“清洁工程”清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兴隆镇“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兴隆镇全面推行山(林)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环境大检查,对卫生不达标者进行曝光,责成单位负责人写书面检查。
着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出去学和回家讲相结合,组织班子成员、村干部、群众代表、兴隆籍成功人士和开发商800多人次,到外地参观学习生态乡镇建设的先进经验,多次召开干部群众大会,宣传生态乡镇建设的典型,形成了“逢会必讲、下村必看、督办必查”的浓厚氛围。同时广泛动员各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通过简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增强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公众懂得生态镇建设的意义。通过宣传,13000余人掌握环保知识理论,环保宣传工作的群众满意率高达93.83%,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执行措施,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的总体要求,根据镇政府部门职责,将工作指标分解到住建分局、国土所、林业站等11个镇直单位。同时加大资源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多次配合上级各执法机构对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经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该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重点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100%。
图为兴隆镇新鑫社区
坚持问题导向,践行群众路线。在创建生态镇的过程中,该镇设计了具有乡镇特色的环境状况调查问卷,对空气质量、水质量、垃圾治理、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根据群众反馈,不断改进环境保护措施。近3年来,兴隆镇辖区内未发生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环境状况总体评价满意率高达99.67%,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达98%,12369环境投诉处理满意处理率达100%。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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