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至12月8日是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市各地紧扣“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2月4日,吴店镇大力宣传《宪法》《道路安全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平安建设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小册子3000余份,宣传资料8000余张,展示宣传展板35个,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12月4日,琚湾镇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禁毒法》《七五普法宣传读本》《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等法律读本,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向来镇上办事的群众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一方面解答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债务纠纷、电信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问题;另一方面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次宣传活动共接待、服务群众1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手册160余份。
12月4日上午,随阳管理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过往群众积极领取法律宣传资料,认真咨询法律问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耐心解答,该区还组织各社区宣传员深入居民小组现场流动宣传并发放法律资料。据统计,当天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七五”普法手册》《社区居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等法律宣传资料400多份,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及标语50多条,制作大型法治宣传展板2幅,解答咨询法律问题70多人次。
12月4日,兴隆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在活动现场,派出所针对中学生安全教育常识向在场的师生群众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食药所向群众讲解健康饮食和安全用药方面的知识;卫生院在防治传染病和改厕行动方面与群众进行了深入交流;工商所围绕农资商品的辨别进行了宣讲,并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国土所向群众发放了《国土资料法律法规政策资料汇编》一书,方便群众查阅解相关政策资讯;司法所也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2月4日宪法日当天,王城镇组织安监、公安、司法、工商、食药等部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折页、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的形式宣传宪法修正案、法律援助、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多份,悬挂横幅20条。
12月4日上午,市水利局在汉城广场开展了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当日,水利局工作人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来到汉城广场,挂起横幅、摆上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宪法》精神和展板内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咨询问题200多个。
12月5日,新市司法所利用农民赶集日,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民政所、国土所、工商所等单位在白马广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设立咨询台、开展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宪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基层法治氛围。
来源:枣阳政务网
编辑:张家辉
审核:韩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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