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市民政局(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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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怀志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欢迎收听枣阳人民广播电台的“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今天我们邀请枣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怀志同志来到我们直播间参与访谈节目,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您好,王局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们民政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民政工作的概念、任务?

王怀志: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市民政局始建于1959年,由原枣阳县政府民政科改建而成,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内部机构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优抚安置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救灾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监察科共8个职能科(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总数18名。机关现有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1人,目前在职干部职工36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6人,改非领导干部6人,市民政局下辖11个事业单位,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救助局、执法大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市社会救助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市民政执法大队、市婚姻登记处、市救助管理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市殡葬管理所、市康复医院、市社区服务中心、市光荣院),生产经营类1个(市公墓管理所)。。

民政工作是政府对特定的社会事务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和综合性的行政管理工作,属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管理专项社会事务,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概括地说,其基本任务就是“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其核心理念就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其核心作用就是“兜底线,保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民政工作的具体职责主要有以下六大项:

(一)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1、双拥工作,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简称,在地方是“拥军优属”,在军队为“拥政爱民”。

2、优抚工作。优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保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具体职责是核准各种抚恤补助对象,核准优待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和优待金,监督管理伤残军人就医,审核报销医疗费,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和医疗困难问题。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等。

3、安置工作。市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具体负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4、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民政局现管理有市光荣院、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三个优抚事业单位。优抚事业单位是优抚工作的重要载体,它所承担的具体工作是整个优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局对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资金,帮助和指导优抚事业单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指导优抚事业单位落实相关优抚政策,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精神文明建设基地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社会救助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对城镇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给予补差救助保障。

2、农村低保工作。是对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的给予适当救助保障。

3、医疗救助工作。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是对城乡贫困群众按救助范围、依照一定比例进行的医疗救助和补助。具体操作按市政府《枣阳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执行。

4、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农村特困供养是对农村村民中因年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特困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教)等方面的供养服务。供养形式可以是集中供养,也可以是分散供养。

5、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6、孤儿救助。民政部门承担的孤儿救助是对孤儿成长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生活方面救助的制度。

7、救灾工作。救灾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是对因灾造成农村生产生活困难群众的一项救助性制度,救助资金发放遵循个人申请,村组评议,镇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对因灾导致生活困难,且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基本生活的灾民,按应急救助平均每人40-90元,冬春荒过渡性生活救助每人60-180元的标准救助。救灾资金使用原则:针对灾民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不作灾害损失赔偿。救助对象在村级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救助资金发放使用公开透明,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就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的制度。

慈善救助。

(三)社会福利

1、社会福利彩票工作。是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向社会募集福利资金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募集社会福利资金,兴办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孤儿提供福利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帮助有困难的人。

2、社会救济工作。工作对象主要是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国民经济调整期间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简称精减退职老职工)和退职、退伍精减下放的职业制武装民警(简称职业制武警)。对这类人员凡是在精减退职当时和现在全部或者大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老体弱,或者长期患病影响劳动较大,而家庭生活无依靠的,按本人原标准工资的40%发给救济费;对不符合享受40%救济条件而生活困难的,可给予社会救济。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村民自治工作。村民自治就是广大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以村为单位,对委员会干部实行民主选举,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社区建设工作。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城镇居民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我市目前各社区的范围一般是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的原居委会或村委会辖区。和村委会一样,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民间组织是现代社会中包括行政、事业、企业在内的四大社会组织之一,分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社团是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婚姻登记工作。分为结婚登记和协议离婚登记。根据《枣阳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枣价费[2016]9号)的文件要求,从2016年11月1日起,不再收取婚姻登记费用。

2、殡葬管理工作。包括殡葬执法和殡葬服务两个方面,具体职责为:宣传殡葬管理法规;处罚违规土葬;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规范经营秩序;管理殡葬设施,为遗体处理提供火化、安葬等一系列服务。

3、收养登记工作。《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解除收养关系也应到民政部门登记。

4、行政区划工作。行政区划,简单地说就是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包括变更),是一个国家对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也是国家统治集团意志及政治、经济、军事、民族、习俗等各种要素在地域空间上的客观反映。

5、地名管理工作。地名是指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地名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从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六)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老龄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和实施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老龄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的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主持人:2015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社会反响强烈,请问王局长,什么是农村低保“按标施保”?

王怀志: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就是: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对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出保障标准且无特殊困难的予以取消或不予批准;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家庭,批准纳入低保,保障金额按照评估出的家庭纯收入与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实行补助。

实施“按标施保”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精准救助,改变原来农村低保分类救助、补助标准较低,缩小保障面、提高保障水平,使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真正发挥低保兜底保障的重要途径。

(来源:枣阳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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